吴师傅,您在搞些什么啊?

大狗熊 发表于 2008-07-23 20:14:50

赤壁

http://fifid.com/review/1014789/

观影时间:7月20日
观影介质:电影院

         观看《赤壁》的感受可以用齐秦小哥的一首歌名来总结:痛并快乐着。快乐两字不用解释了,片中的诸多场景和诸多让人听了以后感觉像是被闪电击中的台词(比如那匹唤为“萌萌”的马)都可以让人无比的快乐。但痛就是一种很复杂的感觉,那是一种眼看着自己小时候的各路英雄人物惨遭曲解甚至是“KUSO”的难受。对于我来说,还有一层感叹又一个中国牛叉导演的滑铁卢和又一优秀题材被糟蹋的意味。

         片头众多广告让观众的口味调得老高,同样的情况在《变形金钢》等大片上映时曾经出现过。片头的众多兵器亮相也很精致,但这时似乎有了一点隐隐约约的担心:怎么感觉这么像网络游戏的片头动画呢?吴导该不会是在美国执导了DC版《生化危机:代号维罗尼卡》后略有些游戏中毒?进入到正片,开场颇有气势,而火烧新野,赵云单骑救幼主的场景也比那部让人看得牙痒痒的《见龙卸甲》好上不只一倍。虽然感觉诸葛亮的出场比较没份量,但看到在年龄方面吴导尊重史实,还是很满意地。但当刘备递了碗饭给诸葛亮让他“多吃点!”时,我开始有点绷不住了:干嘛《见龙卸甲》和本片都要把诸葛弄成一个吃货呢?

         似乎“吃饭”是个不祥的开端,紧接着各路人马的登场就开始走样了。最有意思的是那个从来不干本职工作的周瑜。不管是罗贯中版的周瑜,还是陈寿史实版的周瑜,都散发着一种强烈的个人魅力,但在吴导的《赤壁》里,周瑜可以用“不务正业”四字来形容。堂堂一国的都督,放现在至少相当于总参谋长级别吧,您看看他在片中干的事情:练着兵跑去听老乡吹笛子,吹完笛子帮老乡讨牛,之后混了几分钟又跑去给马接生,在吃饭时疯狂秀琴艺;老板孙权下不了决心他就把老板扔到老虎面前逼宫,如果说这是为了塑造人物需要那也就算了,最后曹操弄出两千兵马探虚实,他作为总指挥居然跑出去PK小兵,还杀得很过瘾,最后还帮赵云挡箭。每次一看总指挥的小马扎是空的,只剩指挥的羽扇搁在小凳上,就知道我们的周都督又“出差”了。这样的总参谋长也太信不过了吧?

         人物塑造方面其实不只是周瑜有问题,其他人都有些集体不着调。曹操兵发东吴本是很有战略眼光的,片里变得只是因为一个小乔,而且还隐约流露出一丝精神分裂的倾向。史实当年只有二十六岁的诸葛亮的“嫩”倒是被金帅哥演得很到位,但舌战群儒,智激周瑜等场景,还是没什么质感。周瑜率众前往刘备军营时,刘备集团的“草根”气息被发挥得凌漓尽致,或者说最戏说三国人物的情节出场:关羽是乡村教师,张飞在练毛笔字,老板刘备在编草鞋。关羽还好意思说他的鞋子都是大哥编的,结果全片出现了N个关羽脚部的镜头,没一个镜头有穿草鞋——拍老板兼大哥的马屁也不能这么拍啊!最让人有吃苍蝇感觉的是孙尚香,不管是人是马就照脖子一下,原来人和马是穴位可以相通的!当然,还不能不提比较爱岗敬业的林志玲版小乔,把这一花瓶角色的花瓶效果发挥到了极致——每一次出场都甜得发嗲,而且还具有将任何最普通的场景或动作弄得极具情色意味的能力:连给周瑜包个伤口,都弄得像某些低成本影片的过场情节一样。

         唯一拍得有点感觉的,还只能是诸葛亮摆的八卦阵段落,拍出了点摆阵的气势,但各路英雄出场欺负众小兵的场景实在让人看不出任何感觉。关二爷的Pose每战必摆,还认真到绝不雷同的程度,估计关二爷每次打战前,都会像国内某些足球运动员在赛前忙着练上几套进球后庆祝动作一样苦练几套POSE造型。张飞张三爷居然可以不用武器直接把人撞死把马撞晕,这段情节像极了街机游戏《三国志》,可以让人想起快乐的童年。

         最后诸葛亮和周瑜假装很神秘地对上几句看过三国才懂的暗语(暗示曹操的疑心会杀掉张允蔡瑁两人),看不懂的还以为是两个Gay在同性恋酒吧接头,然后一只鸟飞上一个长镜头(说实话这个长镜头拍得不错,很有技术含量),曹操居然率众在看三国版世界杯,《奋斗》里的陆涛佟大为踢进一个球,傻不愣愣笑一笑(笑出了李亚鹏的质感),片子就结束了,留下影院里一阵欢声笑语。

         看着字幕一直没想通,吴宇森什么样的人物啊,曾经拍出《断箭》和《变脸》的教父级导演,怎么会弄出这样一部片子来咩?最后三部好莱坞片的确是拍得一踏糊涂,但《赤壁》不是他想要拍了几十年的题材了吗?怎么被弄成这样了呢?后来想通了,古人云:“当局者迷,旁观者清”,对“赤壁”要怎么拍,可能吴导二十年前已经想好了,而现在在拍的时候,只是在完成二十年前自己心中所想而已。对一件事情太过于挂记,反而会看不清这件事的真面目。

         一直没有想通,为什么国内导演一碰到大投入大制作的片子,就会出现这种明显失控的情况呢?目前唯一感觉尚可的国内大片,算是冯小刚的《夜宴》还行了。最关键的除了导演自己的状态之外,还得说是编剧的水准问题。看过《指环王》花絮的都应该记得《指环王》的编剧的厉害。如此繁杂的故事线索,被两位编剧整理得有张有驰,《夜宴》的相对成功,也可说是编剧上并没有名著改编的难度,占了些便宜。可能对于目前的中国电影来说,真正的“大片”的出现,还为时尚早。就像在现在的中国,很难出现真正意义上的贵族一样。鲁迅先生几十年前已经总结过了,“天才并不可能凭空出现,而是要有能够培育天才的土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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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鲜大理

大狗熊 发表于 2008-07-22 23:04:13

 


  驾车进入了大理境内,一直盘旋在昆明上空的阴云不知什么时候悄悄地散了去,当暖暖的阳光照到脸上,看到博爱路上步履缓慢的游客和面带悠甜神情的大理人,我知道,我又一次到了熟悉的大理,这个可以拖慢时间的地方。

  在我的心中,大理是一个胜于丽江的地方。大理的平和、从容的生活质感,不是丽江可以相比的,而大理人的善良、和霭,也是我特别喜欢这个地方的主要原因。

  又一次到了大理,很多事情就像日本茶道里的动作一般,是一定要去做的:一定要去吃五华楼前的烧饵块,一定要去吃再回首的鸡丝凉米线,一定要去吃杨记的生乳扇,同样地,一定要去买上一两本牛皮纸质的小笔记本,一定要去懒人书吧里坐上一会儿……这些仪式般的事件让我感到熟悉的大理的存在。

  身旁,笑得不含一丝杂质的老婆挽着我的臂膀,洱海的水轻轻地拍打着脚下的石岸,雨后的天空同样纯净得不含一丝杂质。将手中的柳枝曲成一个心形,在心中默默地说出那三个字。

  其实,生活很生鲜,只要心里有某种营养滋润,又何必非得身处大理呢? 

 
出发前,手提武器肩背行李的狗熊

  
猫和熊,动物本就应该坐在地上

  
超级好吃的烧饵块

  
超超超级好吃的鸡丝凉米线

  
电杆熊 

 
非常有层次感的树叶

  
大理,行走。

  
农民世界杯

  
未来的BEAR CAT HOUSE

  
总监登场,气场十足。

  
《我的父亲母亲》新版剧照

  
80版我的父亲母亲

  
油炸小螃蟹,超好吃!

  
油炸水蜻蜓,555,超好吃!!

  
车模女一号 

 
车模男一号

  
我爱你,生活。

  
我和我的游艇 找抽版(拍完这张照五秒后,我被保安哥哥带离了这座禁止入内的桥……) 

 
BEAR o C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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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炸和海子

大狗熊 发表于 2008-07-21 21:42:14

7月21日公交车爆炸后


从今天开始,
做一个警惕的人,
关心矮个男人和塑料袋;

从今天开始,
做一个贼精的人,
救生小盒不离口袋;

……

我希望一所房子,
不要它面朝大海,春暖花开,
只要它铁锁把门,贼打不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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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棺”之作——鬼吹灯Ⅱ之四·巫峡棺山

大狗熊 发表于 2008-07-17 13:49:38

鬼吹灯Ⅱ之四·巫峡棺山

http://fifid.com/review/1014763/

阅读时间:7月12日——7月16日
阅读介质:iPhone

        七月份是长篇大作的结局阅读月。前几天刚刚看完了《哈利波特》的大结局,昨天看完了《鬼吹灯》的大结局,这套洋洋洒洒几百万字的大冒险终于算是结束了,我断断续续为期近一年半的《鬼吹灯》阅读体验也算是画上了一个句号。

        在读这部小说时,脑海中总是频繁出现各种类型电影的场景,彼德·杰克逊版的《金刚》、早期的《贾德王子战群妖》、《夺宝奇兵》……读了《巫峡棺山》最后的作者后记之后,发现在融合吸收电影场景,加入想象后再创造的能力方面,天下霸唱的确是有着过人的天赋。特别是很多虚构的场景却有着一点现实的历史背景作为铺垫,虚实交融,又能自圆其说,这也构成了《鬼吹灯》系列独特的魅力。

        《巫峡棺山》是整个《鬼吹灯》系列的收官之作,解答了很多在前面的作品中埋伏下的伏笔。如果光从故事和情节来说,经过了前面七部大部头作品的历练,《巫峡棺山》也在场景、情节,甚至是系列一直的短板——人物性格塑造方面,都算是交了一份令读者满意的答卷。气势壮绝的棺山,鬼斧神功般的金燕桥等场景,都给人留下了极为深刻的印象。前作《黄皮子坟》的拖沓,《南海归墟》的描写失真,在这部收官之作里都没有再犯。天下霸唱让《鬼吹灯》的世界,有了一个不论从小说本身的质素,还是从小说情节的安排来说都相对完美的结局,这也是我们希望看到的。

        网络连载的小说大都有一个特点,就是用自下而上的方式构建整部小说。看了作者后记才知道,天下霸唱在写这部小说的时候,也是每天连载一两千字的写法,让情节自由发挥,待到故事进入中后期了,再来考虑后期的桥断和情节。热映电视剧《亮剑》的小说版,其实也是这样写成的。对于大多数网络小说来说,很难在一开始就有一个清晰具体的题纲,大都是随意发挥,在读者的追捧下,将小说的构架逐步完善。很喜欢这样的写作状态。就像用考古刷发掘文物一样,随着写作的逐渐深入,故事的主线也就逐渐清晰,就像尘灰中的陶盘,逐渐呈现出其全貌。当然,很多人可能会对这样没有章法的写作方式嗤之以鼻,而这样写就的小说也大都有逻辑不清晰,情节冗长拖沓之感。但不可否认,存在也就有其合理之处,既然《鬼吹灯》和《亮剑》这样结构的网络小说能引起如此广泛的文化现象,那不可否认这样的形式肯定也就有其可取的地方。

        很多事情的关键不在于能力或是起步有多高,有多漂亮,最根本还是在于一个“坚持”。能将一部网络小说靠业余时间(在第一部时是这样)连载近一年,写出百万字的篇幅,这样的毅力肯定不是很多人都有的,天下霸唱做到了,于是大家也就都知道了天下霸唱。想想自己的生活,如果能把一些看似很简单的事情坚持下去,两年后,会出现什么样的情况?《鬼吹灯》带给我的,除了鬼斧神工的想象和令人喘不过气的诸多冒险场景外,应该还有“坚持”这两个很简单的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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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金,你在梦游吗?——平庸的《手机》

大狗熊 发表于 2008-07-11 23:36:05

手机

http://fifid.com/review/1014718/

      《手机》这部小说应该是证明了一条理论:任何事物都有盛衰,再牛的作家,也有写出败笔的时候,哪怕是牛气冲天的斯蒂芬·金,也不例外。
      《手机》的情节用一句话就可以说完,小说版的《活死人黎明》,只是引发原因是不知所谓的手机脉冲。老金借用电影的创意几乎到了不知廉耻的程度,在阅读的过程中,我随时都在想起《活死人黎明》、《僵尸围城》等各类僵尸类型片的桥段。阅读的过程几乎没有什么惊喜,很多情节都完全可以猜到下一步的发展。很久以前阅读《库乔》时那种摒住呼吸不敢阅读的感觉完全没有了(当然,也就可能是这几年受各类恐怖片催残后承受力暴增的缘故)。
      以往老金的小说里,对人物的塑造是一个很有特色的过程,这一次不知为何,人物完全没有感染力,男主角又是个画家,也有妻儿;小说中途也出现了一个神神叨叨的神婆,看到这样的情节,你是不是第一时间想起前段时间热映的《迷雾》?突然想起《迷雾》的导演曾执导过《肖香克的救赎》,而《肖香克的救赎》正是老金写的原创剧本,这样一想的话不禁有些唏嘘:导演还是那么强,但作家已经开始走下坡路了。
      最让人接受不了的,是小说的结局部分。我看到最后还以为是自己找了份根本没有写完的版本。就一堆人模仿《活死人黎明》的情节,弄个油罐车停到足球场来上一枪引爆就算结束了?人物的归宿呢?好歹也把故事给讲完啊?
      这次金试图模仿塞伯朋克作家们的概念,想在"单体无意识,群体集体意识"这个题材下发挥一下。生物群体意识这个概念用来科幻小说的创作里真的会很棒,但问题是老金似乎对科技的东西不怎么能把握得住。僵尸的群体意识这样的创意不错,但写得也忒浅了些,甚至中国的科幻老爹王晋康几年前的短篇《养蜂人》都更能够把握这样的感觉,更不要说同塞伯朋克系的那些大师们相比了。
所以很不幸,看出来了,金还是适合弄些神神怪怪的玄虚故事,营造一种人心恶的氛围来打动读者,但如果要转型或是把握科技题材的话,金的写作风格不适应这样的题材。金就像我们少年时的漫画偶像车田正美,在圣斗士的世界里,他是神,他可以创造一切,但如果更换了题材,那么神也会堕落成为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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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是一条马路的宽度,还是一盘一直为某人等候的蓝莓饼?

大狗熊 发表于 2008-07-08 15:39:11

蓝莓之夜

http://fifid.com/review/1014701/

   鼓点坚定清晰,唱腔却慵懒的蓝调Jazz;招牌般的霓虹闪烁的迷缡夜景;为情所惑,或寻找,或等待,或迷茫,或执着的人们。在《蓝莓之夜》里,王家卫还是那个最拿得出手的王家卫,唯一区别只是场景换到了纽约,梁朝伟换成了裘德·洛。那些透过玻璃的人们的面庞,渴望着爱和被爱,就像很多年前王家卫自己的作品《东邪西毒》里,那些映在草编灯笼灯影中的人们一样。 

   爱情的道路上,有放不下和弃不掉,所以女主角决定离开纽约,通过空间上的离开来离开自己的情感。而二人那种未曾挑破的情愫,也许也需要一段离开的时间来验证。爱情的道路上,还有背叛和失落,所以小镇上的警察会为了妻子买醉数年,最终郁郁地离开这个世界。而情感的道路上,最应该值得珍藏的,应该还是信认。娜塔莉·波曼饰演的玩世不恭的赌场女子教给女主角的混世哲学:不要相信任何人,甚至包括你的父亲,幸运的是,女主角还是选择了相信。“相信”是一切情感的基础,就像数学是一切科学的基础一般。没有道理,没有理由,相信就好了。 

   王家卫在接受某媒体采访时曾经说过,他在国内,最常接触的词汇是“感动”,而在国外,最常接触的词汇是“相信”,他觉得,后者比前者要更有力量。 

   其实,读懂他这段话,也就读懂了《蓝莓之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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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不设防

大狗熊 发表于 2008-07-08 14:38:32

第二次的香港 

两次进入香港,都只停留了很短的时间。离上一次进入香港已是半年,但时间本身似乎并没有削弱我心中对于这座城市的印象,相反,一些琐碎的记忆反而因为时间的沉淀而显得更加清晰,经过一段时间后,我反而感觉更能把握住这座城市的本质。 

一座只需一米直径的圆即可进入自我世界的城市 

香港的快节奏,从快得随时可能让人摔跤的地铁扶梯,一边看报一边走路一边打手机一边喝饮料的上班族和开出F1感觉的大巴车上可以轻易感受得到。地铁里随处可见一进地铁,马上拿出PSP或NDSL快速过几关的潮男潮女。香港人面对生活的快节奏,就像是黑带的跆拳道高手,可以迅速地在一个状态和另一个状态之间进行切换。一只耳机,一只PSP,也就进入了自己的世界。三分钟之后,下一站到达,还原,回归。你可以觉得这样的生活太辛苦,太累,但香港人不会这么想,他们只想把握现在,过好自己的生活。

 
我的吃相还是不错地!

  
很酷很酷的无风同学


EA展厅前的留影 


在庙里工作的老伯都那么FASHION。 


一切从一只老鼠开始 

迪斯尼乐园是二十世纪的现代奇迹,而当你看到无比壮观的乐园时,想想,这一切只是从一只画在练习本背面的老鼠开始的,那么发自内心地“哇噢!”一声是很正常地表达情感的一种行为。去过内地城市的一些乐园,也去过像嘉年华这样的抢钱烧包乐园,但同迪斯尼相比,这些游乐园都仿佛是幼儿园小朋友过家家的水平。迪斯尼游记实在太多,不再花精力来描述它了。看看图片,感受一下这精致的梦幻世界吧。

 
一切从这只老鼠开始 


梦幻的TEA TIME 


这艘船的名字很有意思,“丽江妇人” 


热带雨林中的工作间

 
卖爆米花的小人儿都那么可爱
 




非常有百老汇风格的狮子王舞台剧表演
 

还是这只老鼠
 
 

古堡前,留个影吧。 


沧桑太平山 

两次登上太平山,都是相同的时间和路线。其实很想用步行的方式来感受这座充满了历史感的岛中山,这样的感觉应该会深刻得多。这一次的太平山感受和图片,更多都是杜莎夫人蜡像馆里疯狂的名人秀了。
 
 
 
 

 
和大哥的合影,还是很难看出破绽呢!(好像-看起来我还比较像蜡像咧……) 
 
凌霄阁,维多利亚港夜景。 



艺术:香港制造 

改编剧本》里,梅里尔·斯特里普曾说过,“爱好,就是把世界缩小到一个你可以控制的范围。”在香港艺术中心看到了《香港制造》的艺术展后,我觉得将“爱好”换成“艺术创作”,一样可以成立。也许,正是香港如此快节奏、如此入世的生活,让香港艺术家们的表达也显得格外地平易近人。用心看看吧。

  
 
 
 
 
 
 
 
 

香港,一个精致、精彩、热闹的城市。希望下次在香港的停留,可以是一段稍微长一些的时间。也希望下次在香港的停留,能通过和香港人的交流来感受这座城市独特的气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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荡气回肠的决战,依依不舍的离场──《哈利波特和死圣》

大狗熊 发表于 2008-07-05 14:31:04

哈利波特与死圣

http://fifid.com/review/1014692/

阅读介质:手机
阅读时间:7月3日──7月4日


   以前读《指环王》的作者序言时,曾经看到托尔金记录的一段有趣的读者来信,一位读者表示,这套共三部,约1400多页的大部头小说唯一的毛病是“不够长”。阅读《哈利波特》的终结篇《哈利波特和死圣》时,我忽然间理解了这位读者的真实想法:他其实害怕结束,害怕读到最后一行字时那种惆怅的感觉。
   但中国古人早有总结,“送君千里,终有一别”。对于《哈利波特》这样一套如此完美的小说系列来说,结束虽然伤感,但却是必须发生的事情。我在用iPhone读到最后一页最后一行时,真的感到一种“悲欣交集”的感觉。很难接受已经在巫师的世界中浸淫了那么久,却终于不得不离开的那种感觉。
   如此完美的一部作品,自然需要有一个完美的收官。我想谁也不能否认,第七部《哈利波特》是整个系列中最为完美的一部。无论是从语言上,还是从故事情节上,人人心中都有想象这样的故事应该有这么一个辉煌的最高潮,而这一部《哈利波特》做到了;而书中的各位个性鲜明的角色们,也像沙中钻石般绽放出华丽的光彩。勇砍蛇头的纳威、为儿复仇的罗恩妈妈、隐忍至最后的斯内普,甚至是家养小精灵多比和克瑞切……没有一个人脱离,每个人都拼尽自己的全部能力来证明自己。当然,我们的主角,哈利·波特,战胜了自己,战胜了敌人,拯救了整个巫师世界。当看到故事的最终决战情节时,我想每个读者都会摒气凝神,在脑海里想象那样一个所有的人为了自己所爱的事物战斗的伟大场面的。
   在哪里开始,就在哪里结束。最终,还是神奇的国王车站,还是那座只有巫师能进来的九又四分之三号站台,英雄成为历史,历史演绎为传奇。哈利头上的闪电伤疤再也不会痛了,一切都很好。
   而我们的生活,其实就像麻瓜眼中的国王车站,如果你的心灵已经被打开,你可能进入到那神奇的九又四分之三号站台,去了解不一样的世界的精彩,哪怕你无法真正放下一切去体验生活中无比的可能性和精彩的话,想想那个最终战胜了自己的,一头乱发的小巫师,也许你会用一种稍稍不一样的眼光去看待生活,会用一种稍稍不一样的态度去生活。
   我想,J.K.罗琳想要告诉我们的,就是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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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总是因为重要亲人的离去而长大──《哈利波特和混血王子》

大狗熊 发表于 2008-07-03 00:40:12

哈利・波特与

http://fifid.com/review/1014689/



阅读介质:手机
阅读时间:6月9日──7月3日

一直以来都有一个预感,哈利波特等人的精神支柱邓不利多必然会在故事发展的某一个阶段离去,对于成长中的英雄,这似乎是一个必然,《指环王》里甘道尔夫对于弗洛多是这样,《星球大战》里克洛比对于卢克也是这样。
曾经,我们心中都有一个可以绝对依靠的偶像,在我们的心中,这个偶像可以百分百信赖,他无所不能,他充满智慧,他是我们的精神导师。他可以是我们的爷爷、我们的某门课程的老师、图书馆认识的老伯伯,当然,最多的时候,他是我们的父亲。但突然有一天,我们的这位偶像离开我们了。这其实还不算太糟,最糟的情况是,你有一天忽然很不情愿地发现,其实你年幼时眼中光芒四射的偶像,只是一个普通人,很多问题其实他也没有办法解决的。这时你会怀疑,会反叛,会不爽,但再经过几年,你突然又会发觉,其实你的偶像能解决具体什么问题并不重要,关键的是在你人生的一段重要时期,他在那应该在的地方,用他的方式帮助和影响着你。最后你会发觉,他的一部分,在你的身上延续。
哈利波特和混血王子》依然非常精彩,虽然主要场景还是在我们已经很熟悉的霍格沃兹,但故事却远远比原先几部要成熟、复杂。少年伏地魔的经历描写非常成功,几乎让人去联想少年时期的希特勒。写到这里忽然想起了奥森·斯卡特的《安德的游戏》,少年伏地魔的感觉和天才少年安德的感觉是如此地相似,当然,伏地魔没有需要去关心的瓦伦蒂,所以他是必然会被打败的。
看完第六部哈利波特后,对于第七部大结局的阅读渴望比任何时间都要更加强烈,依然相信斯内普教授不会是纯粹的坏人,依然相信哈利可以最终战胜伏地魔,就像我们梦想能够战胜生活中的困难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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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去的宫殿

大狗熊 发表于 2008-06-29 23:01:16

 

        即将离开北京时,才会想起应该去故宫看看。为什么人都是到了最后没有时间时,才会想起去珍惜本应该是最重要的东西? 
        
        一座经历了两个朝代,二十四个皇帝居住的皇宫,自然会在任何细节上都流露出一种雍容的皇家 气质。一直记得那个典故:某地的小县官因公入宫朝见皇上,从前门进入紫禁城,走过大清门,金水桥, 天安门,午门……一直被皇宫的正红色彩和那种威严的气场压得透不过气来,等最终到达太和宫,看见碧 色蓝天下,一座红墙黄瓦的辉宏大殿在阳光下耀着金光,“终于可以见到皇上了!”小县官这时抬起了腿 ,却再也迈不出下一步,他瘫倒在宫门前,终于没能见到皇上。 

        走在人头耸动的天安门入口,心里试图去想像几百年前那种森严的皇城气势,试图在心里把各式 各样的游客小贩Delete掉,很难,但当你仔细注视着那些凝聚了众多工匠心血的建筑和艺术品时,很自然 地,整个世界就只剩下你和故宫,不再有其他的干扰。 

        一直有这样的想法,人的心,其实是一种场,当你花了足够多的心血于某件事物上时,这件事物 本身也就带上了你的信息,受到你的场的影响。

        在故宫里,缺乏精心制作的事物吗?绝对不。很多人可能 花了一生的心血,只是为了故宫里的某幢宫殿的照壁。而经过历史的沉淀后,也许这样的心血结晶都已不 再存在。 

        那我们努力的意义在哪里? 毫无疑问我们应该继续努力,不为别的,只为“山在那儿”,但想想故宫,想想几百年前的云岗 石窟,可能我们在做每件看似急得要命,可能会改变你的一生的事情时,不妨也想想,过上几年,你还会 觉得这件事情可能影响自己的一生吗?绝大多数情况是,不会。 

        也许很多时候,从容,淡定是最难做到的事情。 

墙下的情侣
  

故宫,红墙,儿时曾经梦到过
  

黑漆漆的珍妃井
  

非常漂亮的大门
  

无为
  

故宫里的九龙壁,个儿没大同的大,样子也没­北海的好看  

故宫里最恐怖的一个角落,你敢盯着看二十秒­钟吗?
  

据说是一整块石头雕成的龙案,很壮观
  

故去的宫殿,故去的时光
  

辉宏的太和宫
  

午门
  

一条中轴,直通太和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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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没有变,我们变了

大狗熊 发表于 2008-06-26 16:53:06

 

        在昆明公司的阳台上,看着同半年前相比几乎没有什么变化的街景,抽着烟,忽然想起了一句台词:“事情变了,是吗?”
 
        是的,经过了七个月的时光,我又回到了昆明。北京的一切,慢慢变成了一种逐渐模糊的记忆。

         有过很多的经历,有过困惑、伤心、兴奋、失望、惊喜、感动,感谢北京的包容,但却渴望昆明的温暖。
 
        世界还是那个世界,但我们却不再是那个我们,这是生活的必然,还是那句法语,Cest la Vie,但让人开心的是,我们依然热爱它,热爱这美丽的生活,虽然我们是它的孤儿。
 
        生活本身是那么地精彩,即便无常,即便也有痛苦,但这,也是它的一部分。
 
        用心地感受它给你的体验,不从众,不庸俗。这两天在规划公司的企业文化描述,其实也加入了个人的感觉。在这个人人都嚷着车、房的世界,能做到不从众,不庸俗,有自我,是一件多么不容易的事情。
 
        为自己报了一个钢琴培训班,擦拭掉了吉它上的灰尘,开始恢复健身,并且不那么在意工作上的点滴得失。

         因为这就是生活。Cest la V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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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一课,如果是你,你怎么办?──《兰迪·波许教授的最后一课》

大狗熊 发表于 2008-06-08 16:47:16

 

        一位明星教授,执教于美国的一所著名大学,有着一位美丽的妻子和三个可爱的孩子,从事着世界上最有前景的领域的研究,很完美的生活,不是吗?除了他患了胰腺癌,只能活三至六个月了,其他也没什么不好的…… 

        老天就是有这样异常残酷的幽默感,当然,对于当事人来说,这样的幽默是笑不出来的,至少,绝大多数的人是无法笑着面对的。 

        兰迪·波许教授不是绝大多数人中的一员。他可以笑着面对。 

        在看这场名为《兰迪·波许教授的最后一课》的精彩演讲之前,一直都有在想,作为一个即将离开人世的人,是如何能做到还和大家分享自己的人生的?也会觉得这样的演讲应该会是愁云惨雾的。但其实错了,近两个小时的演讲,兰迪教授用比健康人还健康的状态和情绪,讲述着一个个看似轻松的故事。演讲的主题是“如何实现你的儿时梦想”,但就像兰迪教授自己编写的著名教学软件项目ALICE一样,这只是让艰深话题能变得更易接受的一种表达方式。在“实现梦想”常见的,令人激动的演讲命题背后,隐藏的是“如何生活”这个更加平和,但却始终贯穿我们的整个生命的命题。找到自己正确的生活状态,你所期盼的梦想会自然而自然地来到你的身边。 

        在演讲的最后,兰迪平和地说,这个演讲不是为你们而讲的,我是为了我的孩子们而讲的,谢谢大家。全场起立,长达两分钟的鼓掌致敬……一种深深的感动在胸口集结,这种感觉很难用语言来表达。 

        演讲的时间是2007年末,如今兰迪教授应该已经离开这个世界了。斯人已逝,但某种精神,会通过各种各样的形式留存下去。兰迪·波许这个名字,将通过EA设立的基金、ALICE软件项目、新建的校内研究所等形式留存,而对于我来说,将尽量将我的生活状态接近他在演讲中提到的他对生活的态度,我想这应该是我们纪念这位值得尊敬的人的最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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